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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政府与银行达成住宅保护协议

据《每日报》报道,希腊政府和该国系统银行就债务人主要居住房产的保护框架达成了协议。


经过数周的讨论后,双方同意使用两项主要标准来保护违约借款人的主要住所。这两项标准是:借款人待偿还的资本不超过13万欧元,以及其房产的“客观价值”不应超过25万欧元。


国家贷款分期付款补贴的规定中包括了一项收入标准,即年收入不超过2万欧元的借款人的部分贷款将能由国家支付。希腊政府打算在2019年和2020年为此拨出的资金总额超过4.5亿欧元。主要居住房产保护将通过一个在线平台提供,借款人应在这一平台上提交其申请。


借款人如选择通过主要住所保护机制清偿债务,则将被收取2%的年利率,还款期最长可达25年。如果贷款余额超过贷款所担保的主要住所价值的120%,则有可能注销部分欠款。

据悉,该协议的细节将在未来几天内以文本形式记录下来,并转交给该国债权人批准,以便希腊议会能够对该计划进行表决。如果该协议在议会获得通过,将被纳入从3月1日起适用的新的保护框架。

 

新的保护制度的完成也是希腊在对债权人进行审查时必须采取的行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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