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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法院判决指向盗版内容的链接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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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一项裁决,有意链接非法上传内容的网络出版商,须承担侵害版权的法律责任。这一裁决可能会对数字化媒体产生广泛影响。

       这一裁决标志着一轮持续五年的法律诉讼达到高潮,该案涉及一个荷兰博客网站、《花花公子》(Playboy)杂志和多张名人裸照。该裁决为网络版权法一个始终极有争议的领域划定了新的规范。

       直至目前,对于提供指向未授权在线内容(无论是电影、图片、视频,还是文本)的网页链接的普遍行为,欧洲最高法院一直持容忍态度,认定这么做通常不等于对版权的侵犯。相反,提供相关内容的网站须承担法律责任。

       然而,周四欧洲法院裁定,对这类资料的链接确实侵犯了版权——除非此举是由“不了解或无法足够了解这一出版活动非法属性的人士,在无盈利目的的情况下”实施的。

       这一裁决意味着专业出版商如今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对于指向版权内容的任何链接,相关内容都是合法上传的。根据这一判决,营利网站默认应采取“必要审查措施,确保相关作品不是非法出版”。

       谷歌(Google)等搜索引擎已经采取了措施,只要版权持有者告知,就会移除指向提供盗版资料的网站的搜索结果。按照部分版权律师的说法,在周四的裁决 之后,它们可能不得不更进一步,撤下指向一类出版商的搜索结果,这类出版商只会提供指向其他非授权内容网站的链接。

       该案始于2011年,Geen Stijl网站发布了指向非法上传内容的链接,这些非法上传的内容是一位荷兰名人在《花花公子》上的裸照。Geen Stijl是荷兰一个无政府主义博客,也是荷兰人气最高的网站之一。

       该博客文章里的链接指向的照片位于文件分享网站Filefactory。《花花公子》出版商Sanoma要求Geen Stijl撤下指向这些照片的链接,却遭到这家荷兰网站的拒绝。

       事实上,该博客更进了一步,反复上传了指向这些照片的其他链接,并带上了“更新:还没看过这些裸照……?它们在这里”和“《花花公子》,再见!挥手!”之类的标题。

       欧盟目前正要对其版权法规开展一轮争议极大的整改,在这一整改中版权持有者将获得更大权力。按照这一计划,新闻出版商将围绕其内容被赋予更多权利,此举或迫使谷歌之类的网站在显示新闻内容摘要前同意相关条款。

       批评者警告称,这一裁决以及拟议中的改革可能会在网上引起恐慌。代表高科技产业的计算机与通信行业协会欧洲分会(CCIA Europe)主席雅各布•库哈尔奇克(Jakob Kucharczyk)表示:“该案表明,超链接自由正遭受攻击。”

       该判决发布后,Geen Stijl网站上一个网帖警告称:“伙计们,小心超链接——如今,自由的互联网上存在着地雷阵。”

       按照泰乐信律师事务所(Taylor Wessing)律师约瑟菲娜•库里(Josephine Curry)的说法,该裁决将受到版权持有者的欢迎,“因为它针对商业网站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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