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资格
凡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的华侨、华人以及其他外籍学生,均可报读暨南大学。
1.华侨学生:已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4年(截止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自获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起计,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必须持有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2.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外国后,作为外国留学生,必须持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止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3.外籍学生须年满18周岁。
注:
1.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如发现证照有疑义,将提交公安部门或相关签发部门进行认定,对涉嫌造假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 我校不接受持菲律宾特别退休居住签证和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计划的学生报考。
二、入学途径
1. 考试入学
参加“暨南大学、华侨大学联合招收港澳台和华侨、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入学考试”(简称“两校联招”)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院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简称“全国联招”),第一志愿报考暨南大学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其考试成绩,并参考中学阶段的成绩、操行评定、健康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择优录取。
两校联招实行“3+X”考试形式,中国语文、英语、数学为必考科目,另加一科选考科目(文科:历史、地理;理科: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类专业必须选考化学和生物或物理和生物)。
考试范围按暨南大学、华侨大学联合招生办公室编印出版的《2016—2020入学考试复习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
考场分设在香港、澳门、广州、厦门四地,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注:
《考试大纲》可直接在暨南大学出版社购买,两校联招考试复习丛书及试题集可在暨南大学华文学院教材中心购买,查询电话:86-20-87205055。
全国联招的详情见《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2. 申请审核
在海外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中国汉语水平考试(以下简称“HSK”)达到5级(180分)以上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招生处或侨团、侨校、侨界知名人事推荐,也可由本人申请并有两位老师推荐,视其中文或英文程度以及中学阶段的成绩、操行评定、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可免于笔试,经审核,择优录取。
凡申请入读国际学院各专业、英语为非母语的学生,入学英语水平须达到雅思(IELTS)5.5(每部分均在5.0以上),或新托福(IBT)80分,或SAT1400分以上。
报读艺术学院各专业及体育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者,需经我校专业测试,并参考其有关作品或相关比赛成绩,择优录取。
考生需登入报名网填写报名信息,经提交成功后,生成《暨南大学、华侨大学招收港、澳、台、华侨、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报名表》(注:表格不设下载链接),经提交成功,再打印报名表,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并附上所需报名材料到各招生处办理现场确认,同时缴付报名费。如未设立招生处的国家和地区,考生可直接将报名材料(副本)邮寄至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在入学报到时补交报名费。
注:
1. 在报名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网上预报名记录自动失效。
2. 招生处只办理网上报名的现场确认和收取材料、报名费等工作,不受理网上报名信息的修改和补报。
3. 一经发现网上报名信息虚假或报名确认时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4.如因特殊情况未能亲自前往到招生处现场确认的考生,须经招生处同意方可委托亲属代为正式报名,受委托者凭考生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件、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以及其它报名材料到招生处现场办理相关手续,而且每个受委托者只能代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四、报名材料
1.《暨南大学、华侨大学招收港、澳、台、华侨、华人及其它外籍学生报名表》。
2.华人和其他外籍学生持护照。
3. 华侨学生持中国护照和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证,并交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以及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自获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起计)的公证书或认证书正本,以及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考生本人最近四年内(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需出示与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法律关系的证明文书,同时出示双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外国居留权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取得居留权的时间)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的华侨,须先由同我国和华侨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居留权认证,再到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办理认证。
4. 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各学年成绩单,需经我驻外使领馆公证或认证,若为非中文或英文版本,需翻译成中文或英文。
5. HSK或 雅思 或 托福 成绩证书(成绩以两年内为有效)。
6. 个人陈述(自我介绍及来华学习计划)。
7. 推荐信2封(毕业高中学校的校长和一名教师的推荐,用信封密封)。
8. 彩色证件照一张,尺寸要求为:3.3cm×4.8cm,建议相片采用白色背景。
五、招生时间安排
上一篇: 凡是过去,皆为序章!
Add:Κepamikou 52 Athens Greece T.K.10436
Tel:00302105226074
E-mail:cgmce88@hotmail.com